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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检察人,如何立“大格局”?

杭州检察 2021-04-28

杭州检察人,如何立“大格局”?
特约评论员 钱海平


在杭州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指出,杭州检察工作不要为了一时之利去争高下,不要为眼前小事去论长短,而是要谋格局,要立足“大格局”去推动“重要窗口”建设。


词句不多,然意蕴深刻。当前,杭州检察机关正处于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托、把杭州打造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关键时期。在全新的历史节点上,杭州检察机关去向何方,如何作为,陈海鹰检察长给出的答案,值得每一个杭州检察人思考和践行。


一、立“大格局”就是把检察工作放在更为悠远的历史长河中去思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无论是世界文明史,还是中华文明史,法律的制定、实施与监督,都是横亘千年的主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历经沧桑巨变,有挫折有坦途,有苦难有辉煌,而其中最为重要的经验,就是尊重历史,遵循规律,立足实际,担当作为。我国已经进入了全新的历史时代,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必须要有新理念、新思路,更要有新担当、新作为。杭州检察机关,更是如此。


杭州检察工作必须立足于“窗口建设”。“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杭州提出的新目标、新定位。打造“重要窗口”,是杭州当前最大的政治,这不光事关一千万杭州人民的利益福祉,还紧系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重托,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杭州的检察工作,必须围绕“重要窗口”来谋划、来布局、来开展,各项检察工作,都要以“重要窗口”的标尺来衡量、来检验、来淬炼。全市检察干部必须有这样的格局,必须在这一认识上达成共识。这是“应当”,没有一丁点商量的余地。


杭州检察工作必须植根于改革大局。近些年来,杭州检察机关经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多重改革的洗礼,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得到凸显,权责一致、权责明晰、监管有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得到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得以形成。然而,随着法律监督架构和体系发生深刻变化,“后改革”时代的杭州检察干警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高原反应”。这更加要求,杭州检察不要为了一时之利去争高下,不要为眼前小事去论长短,而是要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立足改革去谋求新的工作格局,提升检察工作的品质。


杭州检察工作必须依托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缔造者,是社会发展洪流的推动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是前提、是基础,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以人民为核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及时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权利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这是每一个杭州检察人应有的认知格局和价值取向,在办案之时、在工作之余,这样的人民史观都要不断的刷新、确立和强化。什么是初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便是我们的初心。


二、立“大格局”就是把检察工作放在更为宽广的社会环境中去谋划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实践中,或多或少容易出现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甚至在错误的道路上走远。对杭州检察工作而言,有三个方面的内容要特别重视。杭州检察工作要放在党委大局中去谋划。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任何时间、任何事件上都容不得半点含糊。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更是重要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杭州市检察机关,必须要围绕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必须为市委重大施政方略保驾护航,在市委的各项工作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两级院作出的重大决定、开展的重点工作、查办的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党委及党委政法委主动汇报,争取支持。


杭州检察工作要放在经济发展中去谋划。发展是硬道理。杭州检察工作的运行,必须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去谋划,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主管部门的同频共振。脱离了地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检察工作就成了空中楼阁,注定曲高和寡。比如杭州是“非公经济”大市,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依法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推出各类举措和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贯彻慎捕少诉理念。“重要窗口”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是重中之重。尤其是疫情之下,经济复苏面临前所未有之困局,杭州检察机关决不能坐视不管、无动于衷,而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杭州检察工作要放在社会治理中去谋划。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检察机关是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杭州市检察机关必须履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使命,以更优、更好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助力杭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城市治理上多一分尽责、在诉源治理上多一分尽力、在综合治理上多一分尽心。在办案中,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格局,不能一根筋,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去处理化解各类矛盾。要从多个角度剖析、检验办案质量与效果,提高自身把握、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要善于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层面去考虑相关问题,更加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立“大格局”就是把检察工作放在更为立体的思考维度中去推进


检察工作,核心在人。全市检察队伍政治意识强不强,法律功底深不深,业务水平精不精,个人修为高不高,工作格局大不大,直接影响杭州检察事业能有多美、能走多远。


多一分主动的思维。在检察工作中,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有显而易见的边界,不是所有的职责都有泾渭分明的脉络,这就要求杭州检察干警立“大格局”,多一分主动的思维。一方面,积极主动履职,干好本职工作,不推诿扯皮,做到“事经我手你放心”。另一方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站台补台,做到“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要“拿起笤帚扫积雪”“众人拾柴火焰高”,把视线从“碗”里脱开来,多去为“锅”里着想。


多一分共赢的思维。检察官执法办案,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毁誉忠奸,看似是权力,实际是责任。不能把它当做权力来对待、来运作,而要当做一份职责、一份担当来看待。不能因为办了一个案子,毁了一个企业。抓了一个罪犯,乱了一个单位。而要通过执法来规范社会秩序的运转,通过办案来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在准确把握好案件定性和处理的同时,加强与党委政府、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汇报、沟通和联络,把工作做前一步、做细一点、做实一些,尽可能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实现共赢、多赢。


多一分利他的思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为人、处事,皆是如此。杭州检察干部,要有这样的气局与胸怀,做到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为而不争。在具体工作中,要转变工作理念,改变工作方式,进一步强化上下联系、互动沟通。一方面,多一分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多一点为上级机关分忧解难的善举,搭建良好的感情与工作基础。另一方面,要密切联系基层,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解基层之所困,排基层之所难,以利他的思维,付出不求回报的努力,下好全市检察一盘棋。


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立“大格局”,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力量,对杭州检察机关而言,正当时!


编辑 |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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